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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 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9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一、出台的背景

《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六届人大会议、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探索建立一套能“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可操作、可推广的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激励引导更多优秀教育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方案》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教育人才匮乏、对教育人才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竞聘对象。

《方案》明确参与我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活动的教育人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竞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50周岁,下同)以下,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民办教师竞聘仅限本省人员,同时须承诺办结调入手续后5年内不调出。

(二)竞聘条件。

《方案》针对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3类竞聘岗位细化了相关条件,分别为: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资格条件。

1中学校长(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或县级及以上研训机构教研员或县级及以上城区规范化(一级或示范或优质或同等层次)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以下统一简称校级领导),原则上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已不担任现职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3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示范学校或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4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2.农村特级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地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被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担任地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3.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相当层次专业称号,或担任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一级学校或示范学校或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或同层次荣誉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5)应聘小学教师能胜任全科教学(一专多能)工作的同等条件下(达到合格分数线)优先聘用。

4.相关岗位面向全国中小学退休教师进行公开竞聘。

(三)竞聘程序。

此次竞聘活动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评审、考察与体检4个阶段进行。

(四)有关待遇

为进一步提高竞聘教师积极性,我县严格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待遇。一是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将现有编制优先用于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可在事业编制总量内从其他系统的预留编制中调剂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3年(从民办学校调入的教师承诺服务期不少于5年,但其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待遇以3年为一个聘期确定)。二是善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为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三是享受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内还享受省规定的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具体为: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地区偏远的为8500—10000元/月;地区较远为6500—8000元/月;城郊乡镇为4000—6000元/月。

2.农村特级教师地区偏远的为6500—8000元/月;地区较远为4500—6000元/月;城郊乡镇为2000—4000元/月。

3.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地区偏远的为4500—6000元/月;地区较远为3500—4000元/月;城郊乡镇为1500—3000元/月。

三、方案》的落实保障

为保障各项政策有效落实,《方案》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活动实施中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县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确保将《方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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