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公开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琼中财监〔2022〕793号)要求,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计划予以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公开
受理单位: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6228322)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