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红毛镇人民政府、什运乡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207号)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琼中扶办函〔2021〕16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9.8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项目安排表使用资金(详见附件2)。
请贵单位收到批复后20日内将绩效目标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琼中办发〔2017〕7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附件1:琼中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琼中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xls
附件3:琼中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黎母山镇财政所和平镇财政所 红毛镇财政所 什运乡财政所
|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