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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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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的通知
长征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湾岭镇人民政府、吊罗山乡人民政府、什运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406号),现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1,125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08-病虫害控制”和“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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