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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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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68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3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研究提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指导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查处上级部门交办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本区域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十二)主管盐业工作。管理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落实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标准实施。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十五)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及本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
(十八)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本县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组织药品抽检工作。负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和备案后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国家级和省级有关化妆品标准,对化妆品生产环节质量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
(二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二十二)负责全县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指导本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置,如不予立案应及时告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作出说明。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第四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3名(含乡镇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五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含琼中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琼中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所两个单位的预算数)。
第二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57.32 | 1,712.69 | 1,383.82 | 328.87 | 244.63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957.32 | 1,712.69 | 1,383.82 | 328.87 | 244.63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1,712.69 | 1,712.69 | 1,383.82 | 3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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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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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0 |
2013808 | 信息化建设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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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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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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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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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9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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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3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5.28 | 215.28 | 2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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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1.50 | 21.50 |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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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1.88 | 131.88 | 13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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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62 | 78.62 | 7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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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 | 抚恤 | 4.53 | 4.53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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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4.53 | 4.53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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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6.57 | 242.57 | 242.57 |
| 4.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2.57 | 242.57 | 2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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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59 | 7.59 | 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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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2.56 | 172.56 | 17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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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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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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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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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5 |
21301 | 农业农村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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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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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 |
21305 | 扶贫 | 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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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5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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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5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8.11 | 128.11 | 1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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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8.11 | 128.11 | 1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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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8.11 | 128.11 | 1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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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2,571.57 | 2,298.29 | 1,969.42 | 328.87 | 273.28 |
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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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82.11 | 1,882.11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63.85 | 363.85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50.58 | 550.58 | 0.00 | |
30103 | 奖金 | 286.48 | 286.48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54 | 3.54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1.88 | 131.88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8.62 | 78.62 | 0.00 | |
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70.06 | 70.06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72.51 | 172.51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95 | 4.95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28.01 | 128.01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8.35 | 8.35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3.30 | 83.30 | 0.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7.03 | 82.78 | 304.25 | |
30201 | 办公费 | 38.00 | 0.00 | 38.00 | |
30202 | 印刷费 | 5.00 | 0.00 | 5.00 | |
30203 | 咨询费 | 5.00 | 0.00 | 5.00 | |
30204 | 手续费 | 0.20 | 0.00 | 0.20 | |
30205 | 水费 | 0.82 | 0.00 | 0.82 | |
30206 | 电费 | 2.88 | 0.00 | 2.88 | |
30207 | 邮电费 | 26.74 | 13.12 | 13.62 | |
30211 | 差旅费 | 52.91 | 0.00 | 52.91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8.00 | 0.00 | 18.00 | |
30214 | 租赁费 | 4.00 | 0.00 | 4.00 | |
30215 | 会议费 | 1.00 | 0.00 | 1.00 | |
30216 | 培训费 | 21.19 | 0.00 | 21.19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00 | 0.00 | 5.0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00 | 0.00 | 3.00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9.80 | 0.00 | 9.80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50 | 0.00 | 0.5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50 | 0.00 | 0.5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0.18 | 0.00 | 20.18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00 | 0.00 | 15.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9.66 | 69.66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7.65 | 0.00 | 87.6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3 | 4.53 | 2.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53 | 4.53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2.00 | 0.00 | 2.0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22.62 | 0.00 | 22.62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22.62 | 0.00 | 22.62 | |
| 合 计 | 2,298.29 | 1,969.42 | 328.87 |
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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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2.6 | 26.6 | 26.6 | 16 | 33 | 28 | 28 | 5 |
公开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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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1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公开表6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单位:元 |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公开表7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 ||||||||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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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2,550.2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83.4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5.28 | ||||||
九、其他收入 | 2,614.52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246.57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24.65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28.1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十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二十八、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76.47 | 本年支出合计 | 2,597.74 | |||||
上年结转结余 | 21.33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2,597.74 | 支出总计 | 2,597.74 |
公开表8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部门(单位) | 总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97.74 | 21.33 | 2550.24 | 26.17 |
公开表9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83.48 | 1,712.69 | 27.79 |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983.48 | 1,712.69 | 27.79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1,712.69 | 1,712.69 |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3.36 |
| 3.36 | |
2013808 | 信息化建设 | 3.00 |
| 3.0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2.54 |
| 2.54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3.00 |
| 3.00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4.23 |
| 4.23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56.00 |
| 156.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5.28 | 215.28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1.50 | 21.50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1.88 | 131.88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62 | 78.62 |
| |
20808 | 抚恤 | 4.53 | 4.53 |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4.53 | 4.53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6.57 | 242.57 | 4.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2.57 | 242.57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59 | 7.59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2.56 | 172.56 |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4.00 |
| 4.0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4.00 |
| 4.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4.65 |
| 24.65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7.00 |
| 17.00 |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7.00 |
| 17.00 | |
21305 | 扶贫 | 7.65 |
| 7.65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65 |
| 7.6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8.11 | 128.1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8.11 | 128.1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8.11 | 128.11 |
| |
| 合 计 | 2,597.74 | 2,298.29 | 299.45 |
公开表10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预算数 | 项目资金总额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本年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本年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综合事务 | 100 | 15 | 1.因基层工作开展所需,聘用18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乡镇食品安全巡逻。2.群众对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聘用人员劳务工资 | » | 98.75 | 万 | 15 | 正向指标 | |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 | 20 | 25 | 25 | 1.通过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保证产品无质量问题的在市场流通。2.落实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通过计量风险监测,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3.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4.通过负责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产品抽检合格率 | » | 100 | % | 20 | 正向指标 |
第三部分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97.7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597.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550.24万元、上年结转2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597.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3.48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65万元、农林水利支出2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01万元。
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3.48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03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65万元,占10%;农林水支出24.65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128.0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1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82万元,增长/下降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4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63万元,增长22.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将去年食品药品结转资金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剩余资金纳入预算,实际上项目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比去年减少4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87万元,下降16.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所以实际人员减少,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与去年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15.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所以实际人员减少,则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6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不足,年底有做追加,本年度按照现有在编在岗人数的基础上做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1万元, 下降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所以单位全年工资总额减少,则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9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3.85万元、津贴补贴550.78万元、奖金28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5万元、 绩效工资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51万元、住房公积金128.01万元、 医疗费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29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53万元、救济费2万元。
公用经费32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万元、 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88万元、邮电费13.62万元、差旅费52.91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1.19万元、工会经费20.18万元、专用材料费30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65元、办公设备购置22.62万元。
四、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老旧,年久失修,维修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8.7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预算数偏大,今年有所调整,公务接待30批,230人。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含“三公”经费。
五、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
六、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总预算2571.57万元。
七、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2597.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33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1.57万元,占98.9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0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关于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25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29万元,占88.47%;项目支出299.44万元,占11.5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44万元,主要是今年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单位资金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县质量技术监督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97.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12月31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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