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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232453-7/2020-00243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07日 17:00
名  称: 关于选聘QZ-20200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用地使用权;资质证书;财务会计制度;社会保障资金;委托人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办公用房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QZ-20200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2010〕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关资质并无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2019年相关资格年检合格,且近一年至少在海南省有举办过一次土地挂牌成交经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社会中介机构;

3.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4.谢绝联合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公司资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4.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

5.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7.业绩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到2020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134公里处环保监测业务办公用房二楼205室。

以上所递交材料复印件,申请人须自检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并交验原件,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225309   联 系 人:赖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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