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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232453-7/2023-00109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18:51
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本

二○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落实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集约用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并逐步建立以供定需的良性土地供应机制。

(二)意义: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及产业用地发展政策的重要保障。通过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确保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稳定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公共信息公开、国有公共资源依法公开配置的必然需求。通过编制和公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政府依法行使土地资源这一最重要国有公共资源管理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行政行为向社会公开,确保城乡居民对政府依法配置国有土地资源行为的知情权,便于接受公众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建设诚信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的有力举措。制定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有效避免国有土地资源供应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做法,确保国有土地资源配置取得最大效益,有利于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6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14年第61号);

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

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10.《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

11.《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

12.《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1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颁布时间202061日);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

1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

1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

1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

1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紧密对接海南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区、热带雨林旅游服务中心、黎苗族文化中心”的发展定位,以国家和省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以用地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用地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的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3)供需平衡的原则;

4)优化国土开发,增强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4.132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3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15宗,面积42.4813公顷,占供应总量57.30%;以划拨方式供地10宗,面积31.6508公顷,占供应总量42.7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9592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2.09%;工矿仓储用地31.763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42.85%;住宅用地用于安置3.865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2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215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7.45%;交通运输用地23.6895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1.95%公用设施用地0.333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45%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比例图

(四)国有建设用地本年度供应布局

1.为进一步推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色旅游度假产业发展,并通过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近几年旅游产业经济发展状况及商服用地利用情况的分析,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服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8.9592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12.09%,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营根镇、红毛镇和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

2.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经济的发展,为提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市整体面貌,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量为5.5215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7.45%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营根镇和湾岭镇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行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和节约用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护好绿水青山,坚决不做房地产加工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减少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依赖。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文件精神,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之一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施行“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居民家庭销售”的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际状况,2023年计划供应用于安置的住宅用地3.865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5.21%。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营根镇,其它类型住宅用地暂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

4.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矿仓储项目的需求,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量为31.763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42.85%,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

5.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完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交通道路网络,实现多层次、多元化交通,促进城乡交流与融合,改善人们出行条件,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3.6895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31.95%,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营根镇

6.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的需求,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用设施用地计划供应量为0.3333公顷,约占本年度计划的0.45%,项目用地主要分布在营根镇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等文件要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保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实施年度供地计划应坚持努力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各类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各类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营造企业满意、社会肯定的投资环境。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提高供地服务效率。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计划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为保证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有效地向市政府报告通报供应计划执行情况。

(四)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监管。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当年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需求,未经市政府批准,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有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用地实施严格的动态监管,杜绝未批先供、未供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整改批而未征、征而不供、供而不用、用而未尽的违规行为,有效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本计划适用期限

适用期限:202311日至20231231 



附表1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其它用地

小计

安居型商品住房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住房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市场化商品住房

 


合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74.1321

8.9592

31.7633

3.8653

0

0

0

0

0

0

0

3.8653

0

5.5215

23.6895

0

0.3333









附表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商服用地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QZ-2022014

3.5407

0

红毛镇红毛小学对面

商服用地

出让

4-6月份


2

QZ-2022007

1.1061

1.1061

营根镇环保监测大楼西面

商服用地

出让

4-6月份

 

3

QZ-2021014

0.9648

0.9648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商服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4

QZ-2021020

2.6123

2.6123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商服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5

QZ-2021022

0.7353

0.7353

琼中县营根镇淀粉厂南面

商服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合计

8.9592

5.4185















附表3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工矿仓储用地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QZ-2021011

2.0887

2.0887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1-3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2

QZ-2022003

6.1327

6.1327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7-9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3

QZ-2022006

2.6940

2.6940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7-9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4

QZ-2022009

5.6270

5.6270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7-9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5

QZ-2022010

3.6343

3.6343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7-9月份

已办理农转手续

6

QZ-2023001

2.8000

2.8000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7

QZ-2023002

2.8666

2.8666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8

QZ-2023003

5.9200

5.9200

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合计

31.7633

31.7633







表4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住宅用地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琼中县百花一二村生态移民安置项目(一期)

3.2406

3.2406

营根镇民族思源学校旁

住宅用地(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2

琼中县百花一二村生态移民安置项目(二期)

0.6247

0.6247

营根镇民族思源学校旁

住宅用地(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

划拨

待定



合计

3.8653

3.8653








附表5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单位:公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琼中县湾岭镇敬老院项目

1

1

湾岭镇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红色教育基地一期

1.2273

1.2273

营根镇省道S304附近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2023.2

已办理农转手续,已供地

红色教育基地二期

0.4993

0.4993

营根镇省道S304附近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待定

海南省琼中县国际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

2.7949

2.7949

营根镇龙溪路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合计

5.5215

5.5215






 附表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交通运输用地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QZ-2023007

1.4255

1.4255

营根镇百花岭

交通运输用地

出让

4-6月份

2

琼中县环城东路南段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1.626

1.6260

营根镇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3

琼中县黎苗水镇・营根河百花路段生态长廊工程(一河两岸)项目

0.8796

0.8796

营根镇营根河南侧(百花廊桥两侧)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4

新城区道路(三月三大道、万泉河大道、仕阶路)项目

19.7584

19.7584

营根镇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待定

已办理农转手续

合计

23.6895

23.6895

 附表7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


公用设施用地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宗地面积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宗地位置

用途

供应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

QZ-2022013

0.3333

0.3333

营根镇黎母大道西侧

公用设施用地

出让

10-12月份



合计

0.3333

0.3333








附表8


202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计划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

乡镇

合计

面积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备注

营根镇

34.2510

1.8414


3.8653

4.5215

23.6895


0.3333


湾岭镇

1




1





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

35.3404

2.6123

32.7281







红毛镇

3.5407

3.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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