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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14090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红毛镇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26日 10:00
名  称: 2019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预算;公共预算;事业单位;事务;公务用车;城乡社区;人民政府

 2019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红毛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通过教育和引导群众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群众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水平,提供政策和公共服务,维护基层的社会治安稳定及和谐、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招商引资提高农户的经济收入、加强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1.红毛镇人民政府本级2.农业服务中心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规划建设管理所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红毛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1:红毛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476.5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2476.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2476.55万元;支出总计2476.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万、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28万元、农林水支出 118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3万元。

二、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47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4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76万元,占23.53%;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5.5万元,占4.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75万元,占7.30%;卫生健康(类)支出136.1万元,占5.50%;节能环保(类)支出23.53万元,占0.95%;城乡社区(类)支出191.28万元,占7.72%;农林水(类)支出 1186.85万元,占47.92%;住房保障(类)支出54.85万元,占2.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93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类)2019年预算582.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增加,预算数分别为: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1.78万元,比上年增加80.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人员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178.48万元,比上年增加15.98万元,主要是今年优化项目,进行项目预算调整

(3)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4.2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6.3万元,较上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19年预算3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105.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180.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项目和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增加,预算数分别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3.96元。

(2)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12.4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91.41元。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16.57元。

(5)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2.91,此项为今年新增项。

(6)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7.36

(7)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9年预算数27.2

(8)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9年预算数12.24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3.6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3.6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13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增加,预算数分别为:

1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44.44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22.84元。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16.01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52.81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23.53万元,为新增项目预算数分别为:

1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10元。

(2)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13.53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19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今年优化项目,进行项目预算调整,预算数分别为: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22.28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22.84元。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57元。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112元。

8.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 1186.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万元,预算数分别为:

1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116.42元。

(2)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173元。

(3)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24.07元。

(4)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1元。

(5)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1.5

(6)农村综合改革(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517.23

(7)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320.97

(8)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14.5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54.85,与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11.93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119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1.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24万元、津贴补贴179.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3万元、伙食补助费15万元、 绩效工资2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81万元、住房公积金54.85万元、 医疗费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5.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75.34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177.6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1万元邮电费14.21万元办公费18.68万元、印刷费17.04万元、手续费0.25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54.15万元、维修(护)费3.8万元、会议费2.14万元、培训费7.95万元、工会经费9.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84万元

四、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较去年预算下降4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废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6.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2019年是脱贫攻坚考核年,涉及到检查、考核有相应的增加,2、计生、农业、安监、综治等部门到乡镇指导工作增加。

五、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红毛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红毛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总预算 2476.55万元。

七、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2476.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476.55万元,占100%。

八、关于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毛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247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9.02万元,占48.4%;项目支出 1,277.53万元,占51.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红毛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7.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红毛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财政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红毛镇人民政府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629.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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