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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6292/2020-00029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16:24
名  称: 海南省琼中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琼中县林业部门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琼中县林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  琼中县林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林业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局林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本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植树造林工作。制定全县植树造林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树造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山、荒沙化和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本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本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申报和管理。

(六)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监督林区林场及保护区社会管理;指导退耕还林和林业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县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的发展规划,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承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九)负责县级林业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省级、县级财政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协助对林业资金的审计稽查;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林业信息统计。  

(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本县林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琼中县林业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琼中县林业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本级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下属单位)

(三)百花岭林场(下属单位)

(四)松涛林场(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琼中县林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琼中县林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011.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768.49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支出总计6011.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07.81万元,上升67%。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相比增加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等。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3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5.04万元,占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 [1,5]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万元,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6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3547.58万元,占8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899.5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204.32万元,减少71.2%。主要原因:单位改革变动2019年较上年相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6011.6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768.4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等。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74.46万元,主要是由于上级资金下达较慢,所以我局每年结余资金较多。较2018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365.48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较多。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835.93万元,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达慢,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165.9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完成率情况良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2018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7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0.33万元,占0.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59万元,占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9.98万元,占0.09%;农林水(类)扶贫(款)支出4033.7万元,占99.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08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6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9%;农林水(类)扶贫(款)支出40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相关规定按每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支出0万元。

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工作专题调研,乡镇扶贫、监督检查等工作,日常油料消耗及维修保养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18.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加强公务车的运维管理,合理调度公务用车,节约公车运行消耗;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业务学习、交流减少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6171.98万元,负债总计  1101.81万元,净资产总计5070.17万元。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林业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0.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林业部门(单位)共组织对1”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受益农户71户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对整体支出绩效达到有利的成绩。(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林业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74.3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减少)14.66万元,增长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林业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5456.4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456.4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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