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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804/2022-00138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12:26
名  称: 司法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住房公积金)
文  号: 主 题 词: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隶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8846008265804K,负责人:黄程;单位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海榆中线司法局办公业务楼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中府办[2010]144号文”,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治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司法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统筹县立法规划工作的责任。提出有关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的建议。

(四)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核。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和本系统执法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为被申请人、向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诉讼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建设、帮教安置工作。指导、选任、管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和人员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工作。

(十)推进县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检查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工资、社保等每月及时发放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工资、社保等及时发放、足额发放。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社保等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2021年我局收到县财政下拨乡镇司法所178216的住房公积金,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该项目资金全部乡镇司法所住房公积金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严禁随意调整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支出用途、变更项目内容,必须向县政府、县财政局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上报。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用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没有规定提取管理费用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把关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该项目完成验收通过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节约、高效和廉洁要求,我局专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附件2-2)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已实现目标,未超出目标值。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节约坚持做到以财务纪律为先导,以合理合法支出为守则,严格地按照财务开支的“紧缩支出,抵制需求,过紧日子”的方针,本着“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勤俭持家”的原则,根据收支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有限的经费,按工作缓、急轻重予以安排,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各项工作得到圆满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达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1年我局已经完成乡镇司法所住房公积金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实施对保障了乡镇司法所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项目完成后,对我们的人员机构安排和工作都产生积极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附件3格式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46000021R000000006663-住房公积金

填报人:

黄少震

联系方式:

13876412386

主管部门:

140-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是否公开:

网址:


资金构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231,135.36

178,216.00

178,216.00

1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31,135.36

178,216.00

178,216.00


1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10

10

100.00%

22.50

2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100.00%

22.50

22.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100.00%

22.50

2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

5

%

5

100.00%

22.50

22.5


合计

100

10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应当运用会计监督、专项检查、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积极做好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通过专项检查、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效果等进行绩效监督,并主动配合项目和资金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主动配合项目和资金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比如当年未完工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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