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审 计 公 告 | |||
|
|||
审 计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琼中县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3日起,对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覃海龙同志任期(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谢周飞,审计组主审:邢萌萌,审计组成员:古忠国、王蕾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组设立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86222718
电子邮箱:631349296@qq.com
二、审计组“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请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予以监督。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投诉举报电话:8622271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6月23日
|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