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6556-4/2021-00189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琼中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10:00
名  称: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琼府〔2017〕90号,12件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自2017年11月2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琼府〔2004〕20号);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的通知》(琼府〔2006〕29号);

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65号);

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6〕97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

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规范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琼府〔2008〕85号);

7.《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09〕19号);

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通知》(琼府〔2001〕52号);

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琼府〔2007〕76号);

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南省“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计划的通知》(琼府办〔2007〕134号);

1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9〕45号);

1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176号)。

同时,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住建厅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13件。予以废止的文件,自2017年8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活动的通知》(琼建住房〔2008〕38号);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城〔2008〕76号);

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省外工程设计企业单项设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琼建设〔2008〕119号);

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琼建城〔2008〕130号);

5.《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建设〔2008〕225号);

6.《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建设〔2008〕228号);

7.《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管〔2008〕262号);

8.《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建设〔2008〕277号);

9.《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三级资质审批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琼建审批〔2009〕241号);

10.《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管〔2010〕208号);

1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城〔2011〕153号);

1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琼建管〔2011〕158号);

1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建人〔2013〕14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30日    


相关文档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