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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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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
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中府办函〔2022〕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生态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蒋莉萍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志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雪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 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钟茂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方海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德江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
曾 冬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钟祥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世铭 县财政局局长
王承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拥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祝江 县水务局局长
王家荣 县林业局局长
王哲彪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钟好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吴坤俊 县科学枝术协会主席
郑在丰 营根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清毅 湾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永川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学耀 中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 伟 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彤 长征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诗虹 红毛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德影 什运乡党委书记
黄雪凤 上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林才婷 吊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海灵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 毅 琼中公路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家荣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起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协调各单位推进创建工作,督查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等事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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