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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6-4/2023-00026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琼中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11:00
名  称: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发〔2021〕2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以来,琼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部署要求,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主线,聚焦“一县三城五地”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法治先行,统筹推进法治琼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考核位列全省第三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思想理念。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坚持领导干部走在前、做表率。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先后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20余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推动琼中建设“一县三城五地”、打造“绿色高地”的目标结合起来,筑牢“一本三基四梁八柱”这一根“法治环境”柱子。二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学。以“能力提升建设年”为契机,印发普法任务清单等制度文件,明确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方式、普法目标等,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法治专题培训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法规250余场次,3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法庭现场、网络庭审3次,其中县委书记徐斌同志带队参加现场庭审1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坚持全民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企业、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禁毒、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法律宣传,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册。运用“琼中普法”“琼中司法”“琼中政法”等新媒体推送法治宣传报道、信息等累计4000余条,惠及20余万人次。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123个行政村、2个镇农场培育“法律明白人”399名,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3名“法律明白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县司法局分别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琼中建设。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调整由县委书记徐斌同志担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蒋莉萍同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世荣同志担任副主任,各分管县领导担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守法四个协调小组组长的领导机构,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县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2022年我县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议、普法守法协调小组会议等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组织67家单位进行述法,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印发实施贯彻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分工方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政府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精心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法治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为推动琼中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明确法治建设成效在全县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占比超过4.5%,梳理近两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共性指标存在问题整改清单11条,并全部完成整改。对省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任务进行分解,采取周报形式紧盯指标任务落实落细,全年累计对工作力度不强的单位予以督办、电话提醒50余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强化立法工作,加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法规修订工作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县政府分管法治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法规修订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立法难点和堵点,推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条例》修订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充实立法人才。聘请2名专业人才担任法律顾问,借助人才优势,不断推进营根河、百花岭生态保护、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琼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荐8名法学专业人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选派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跟班学习,加强“充电”,不断充实立法力量,提升立法专业水平。三是搭建立法沟通桥梁。启动“全过程民主立法”实践,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打造开门立法“前哨站”和开通“民主立法直通车”,为推进琼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良好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

(四)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迸发新活力。一是健全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印发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营商环境问题核查处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文件,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全年受理办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件45件,办结41件,办结率91.11%,吸引一批优质企业落户琼中,形成2022年省县投资项目76宗,总投资额211亿元。2022年我县被列入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创建名单。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园区“极简审批”、乡镇赋权等改革,目前已赋权乡镇67项政务服务事项,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站8个,全年受理办结赋权乡镇事项90527件、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行政审批事项26项,推动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全年实现营收6.5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税收227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2.6%、9%、27.6%。三是纵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设立“助企纾困解难服务”“国际投资单一”等窗口,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零跑动”等改革,“信用+”行政审批服务模式率先在全省行政审批领域实施,并被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五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一站办好”改革作为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年累计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82725件;纳入“信用+”系列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清单580项,已受理办结“信用+”审批办件3579件,平均每项压缩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实现94.44%的压缩时限比,行政审批改革红利不断显现。四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制定琼中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琼中绿橙”品牌建设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等产权保护制度文件,建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产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推动新增市场主体2132家、商标注册858件。全省首创“县属国企平台公司+社会企业+村级公司+农户”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依法整合闲置建设用地、宅基地、撂荒地、未利用地等村级资源资产集中流转,创建100家村级股份公司,形成了“水央村”“堑对村”探索以公有制带动共同富裕的样板案例。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升。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印发实施琼中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聘请18家律所65名律师为全县党政机关、乡镇政府、人民团体、村居等182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年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合同等文件累计595件,印发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均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监督效能。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9件,其中人大提案满意度达100%,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度达98%以上;重视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制发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意见,办复率达100%;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对上会议题建言献策39次,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释法+调解+纠错”的工作机制,通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0件。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含一、二审)7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履行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率均为100%。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紧盯行政执法领域,聘请第三方对43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及时注销4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为符合条件的13名执法人员更换执法证件,确保执法合法合规。注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通过网络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方式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能力得到“充电蓄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比赛“二等奖”,并在海南省药品稽查办案专业化大练兵中荣获“三等奖”。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实施2022年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处罚3287项、行政强制执行173项,推动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无缝对接、规范管理。对全县执法服装和标志统一换装,并统一适用省司法厅下发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文书,执法日益规范。投入267.6万元支持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六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民生领域方面,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欠薪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受理各类涉薪案件182件,追回农民工工资865万余元,依法查处食品药品领域案件57件,罚没款共计11.34万元,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在生态环境领域方面,全年依法查处违建、禁塑、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林业违法等案件146宗,罚没款共计21万余元,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在安全生产领域方面,强化对县域内燃气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校园安全等领域监管,全年累计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1715条,督促责任单位整改1649条,整改完成率达96.15%,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平安琼中建设方面,2022年琼中公安共立刑事案件现案304起,同比下降13.4%,创近5年来立案数新低,破现案155起,同比上升33.3%,全年未发生“两抢”案件,盗窃类案件同比下降57.1%,诈骗类案件同比下降17.4%,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治安平稳向好。

(六)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逐步建立。一是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召开我县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制定印发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稳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平镇堑对村、长兴村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初步建成“标准型”智慧安防小区13个。二是着力筑牢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653件,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3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5万余元。强力推动国家法治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乡村治理积分制”被省乡村振兴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平镇堑对村先后荣获“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诉前拘押位列全省第一,“公益诉讼+税收”模式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琼中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联合授予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档升级。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湾岭法庭为试点,率先在全省设立黎族风俗婚姻家庭教育学堂,助力家庭矛盾纠纷化解。“24小时自助法院”全面投入使用,诉服2.0+、3.0工作质效排名持续较长时间保持全省前列;实施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工作机制,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806宗,调处成功2733宗,调处成功率达97.4%。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县信访服务中心被国家信访局授予“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但

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依法治县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权责清单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五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双城驱动,三业支撑,五带协同”的发展思路,以法治护航,加快建设“一县三城五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高地,为自贸港封关运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学习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要内容,突出抓好法治工作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二是深化宣传教育。运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研究阐释、贯彻落实阶段性成果。

(二)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督促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海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协调、法治督察、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法治人员。建立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将乡镇法治建设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三)争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营商环境重点环节改革。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机制,推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减存量”“清库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园区“极简审批”“零跑动”、乡镇赋权等改革力度,加快推进海南省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公平性竞争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大政府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非歧视性、竞争性审查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净化县域内营商环境。三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持续推进“信用+”系列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改革,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四是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产权保护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并落实产权保护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工作制度。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全员培训,加强辅助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多举措降低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败诉及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四是注重培育法治人才。组织全县法治人员开展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加大对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的培养力度,鼓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定期组织其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

(五)持续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加大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多维度开展好宪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二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继续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继续践行“枫桥经验”,深挖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价值观,充分发挥黎族风俗婚姻家庭教育学堂,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行政调解制度,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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