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30 分享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管﹝2017﹞12号)第七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5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群体事件或社会恶劣影响的”,可直接列入诚信“黑名单”。现将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我县2020年第一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一年,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并予以惩戒:
一、依法暂停其预售和售房网签。
二、依法限制其1年内不得在我县开发新的项目。
三、依法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房地产资质升级。
四、本单位及其承建项目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
五、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及《今日琼中》报纸上发布公告。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对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分期分批适时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