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7 分享到:
1月份近10万失信主体退出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
近期,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1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显示,1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215,582条,涉及失信主体190,531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54,484家,自然人136,047人。1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98,511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6,883家,自然人71,628人。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1月新增因符合以上两个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579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863人。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578人,民航局提供862人,税务总局提供1人。
在法院执行领域,1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3,004条,涉及失信主体158,021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3,731家,自然人134,290人。1月退出失信被执行人主体82,548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1,017家,自然人71,531人。在市场监管领域,新增工商吊销企业28,697家,退出15,060家。在进出口领域,新增海关失信企业690家,退出103家。在税收征管领域,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1276家,退出684家。在涉金融领域,新增涉金融严重失信人403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87家,自然人316人。在统计领域,新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18家,退出12家。在农民权益领域,新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30条,涉及法人及其他组织30家。在慈善捐助领域,新增慈善捐助领域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1家。上述各类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信息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或浏览。
情况说明提示,上述公示及公告的失信黑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希望公众知晓,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了解合作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降低因对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失信主体应立即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