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5 分享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预售商品房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三套商品房并违规收取购房定金。2019年6月28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琼中建告字第4号), 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书》,对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提出异议,书面提出了听证申请。
二、听证会时间: 2019年7月11日15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挺妹 联系电话:86221505
联系地址: 琼中县营根镇虎头路28号琼中黎族苗族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或其委托人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按时到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保守国家秘密;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