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海南天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公告

时间:2022-11-0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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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海南天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排污许可证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规定,海南天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6099287821E;排污许可证书编号:91469036099287821E001C,有效期限:2019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法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