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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贩毒案在县中开庭审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2 16:42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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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被告人王富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10月20日下午,在琼中中学响起清脆的法槌声,一起公开审理的贩毒案在校园里举行,县中学3000余名学子与教职工参与旁听,现场感受毒品之祸,令学子们与教职工深受震动。

  和议庭、公诉人、辩护人一一着制服庄严就座,被告人王富炯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成年男子王富炯因于2013年6月起多次贩卖毒品给在校生被抓获受审。

  审理结束后,被告人王富炯低头认罪并当庭表达悔恨,“以前由于好奇心强才使我走上贩毒之路,将来要好好改造,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更多的人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真实的审判让学生们唏嘘不已。该校初二(2)班的周伟告诉记者,今天是第一次近距离旁听审判,比以前都是在电视或报纸上看到的,更能深切感受毒品的危害。

  审判结束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长丰给学生们上一堂法制教育课,通过案例剖析,教育学生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张长丰还分析琼中毒情。

  据统计,今年全县共抓获吸毒人员152人、强戒38人、破案10宗14人、缴获各类毒品共计1207克。(本报记者 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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