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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以投资优惠奖励政策招商引才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3 09:22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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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区”)作为海南中部市县唯一一个产业园区,为进一步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了《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投资优惠奖励政策》,分别对产业、财税、人才引进制定优惠奖励规定,鼓励外来投资和吸引优秀人才。
  琼中对入驻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可依据该企业的投资和产值情况获得奖励。对于投资强度在每亩80万元以上(含每亩80万元)的企业,政府按实际投资额的4%安排奖励资金作为企业发展资金。
  企业引进、聘用博士或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所缴纳的地方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对从事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给予地方个人所得税奖励,期限5年。如,年工资性收入10万元至30万元的人员,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20%给予奖励。
  在产业园区内投资新办产业化项目龙头企业,被评为县级以上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的,除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于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或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2%或3%的奖励性补贴用于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琼中还将不断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打造政策优惠、资源集约、低碳环保的现代绿色工业聚集区。推行“极简审批”“一站式办公”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高质量完成湾岭热带农产品综合物流园、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总规控规修编,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继续实施“飞地政策”,创新园区土地供给机制,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成功率。(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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