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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9日起琼中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

来源:今日琼中 发布日期:2018-11-01 09:39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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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琼中县税务局获悉,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自10月19日开始,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但必须到所在乡镇(社区)或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非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
   征缴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月31日,采取非现金缴费方式,可通过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的ATM机(自助取款机)、CRS(自动存取款一体机)、社保金融自助服务一体机、社保金融服务移动终端、POS终端、手机银行(支持大众版)、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缴费。缴费卡类具有“银联”标记的借记卡,重点使用社会保障卡。
  据琼中县税务局局长符成林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力措施,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的目标任务是在2019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使参保人数达到30000人,参保率达到100%,实现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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