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琼中

琼中警示教育下基层 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来源:《今日琼中》 发布日期:2019-03-07 08:38 责任编辑:《今日琼中》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本报讯 “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没有严格遵守报账的相关规定……今后工作中,我一定严守纪律,加强学习。”这是3月5日上午,在琼中县黎母山镇腰仔村委会召开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现场,腰仔村委会红罗头村小组干部王某某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因伪造会计资料进行报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正在向大会作深刻的检讨。
    据了解,在2018年2月,因王某某所在红罗头村小组计划要请挖掘机清理该村的排水沟及建筑垃圾,需要1万元的工作经费。为了能顺利从红罗头村小组银行基本户中支取1万元,王某某伪造会计资料进行报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9月17日,经镇党委会议谈论,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实现对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作用,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使基层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此次会议参会人员有腰仔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共40余人。
    会上,黎母山镇纪委书记宣读被处分党员干部腰仔村委会红罗头村小组干部王某某的处分决定书及其相关违纪违法情况。随后王某某对自己违纪行为进行剖析,反思原因。黎母山镇财政所负责人对王某某所违反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并现场答疑解惑,腰仔村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
    此外,会议场所外面还摆放了典型案例宣传展板,让警示和教育相辅相成,效果更大化。与会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后纷纷表示,不论身在什么职务,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廉洁自律,务实工作,抵制各种诱惑和违纪违法行为。
    据悉,琼中县纪委监委为创新农村警示教育阵地,制定出台了《琼中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制度》,规定从县监委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全县各自然村等基层一线,每年累计下访不少于6次,每次走访1个以上行政村,每年度应将所联系乡镇的所有行政村都摸清走遍。
    针对村小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高发易发问题,将违纪违法案件由村“两委”干部进一步延伸至村小组干部,使警示教育更接地气。在案例选择上,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琼中县地处全省生态保护核心区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比较突出现象,将开展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扩展到以第二种形态处理的“三资”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典型问题,多次在各乡镇村委会召开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大会。(陈欢欢 黄详缨)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