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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对4宗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5人被判刑

来源:《今日琼中》 发布日期:2019-04-02 11:09 责任编辑:《今日琼中》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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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汝:琼中法院对4宗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5人被判刑.jpg

本报讯 为全面深化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3月28日上午,琼中县人民法院在湾岭镇湾岭居委会广场对4宗涉毒案件集中宣判,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毒、拒毒的能力。
    副县长吴钟良,海垦乌石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吴海彪,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国锋,县法院副院长王京洲,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禁毒办主任周书宁等相关领导出席活动。湾岭镇村居干部、乌石农场职工、群众、在校学生等1000余人进行旁听。
    吴钟良强调,要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毒品就在我们身边,要大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据了解,琼中法院分别对被告人黄某伟、唐某超、王某才,陈某华、王某姿4宗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5人被判刑。其中,被告人唐某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个月;被告人王某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个月;被告人陈某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王某姿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今天的宣判让我们更加意识到毒品不仅能触犯法律还摧毁了一个家庭,也提高了我们对毒品的深刻认识,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要勇于对毒品说‘不’。”学生王玉说。(陈泽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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