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琼中

琼中法院当庭调解化纠纷

来源:《今日琼中》 发布日期:2019-12-31 10:22 责任编辑:陈泽汝 曾丽燕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本报讯 近日,琼中法院审理了17宗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当庭调解15宗,当庭宣判2宗,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该案原告为琼中县营根镇南丰第一经济合作社村民,共计27人,因被告南丰第一经济合作社以集体土地被征用获得大笔征地补偿款,而原告为“外嫁女及外嫁女所生子女不能享受”为由拒绝分配原告征地补偿款而起诉至琼中法院。双方就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到了村邻关系的和谐。琼中法院在收案后,经多次诉前调解不成,遂立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其中15宗案件的当事人同意法官进行法庭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努力修复村邻关系的方式,最终使案件调解成功,被告同意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按照20000元/人的标准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余下2宗案件,经查明,被告已给付该2宗案件原告征地补偿款,法庭经与原告释明,要求其撤回起诉,原告不同意撤诉,遂进行了当庭宣判。
    据了解,此次庭审活动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复了村邻关系,更是一次很好的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陈泽汝 曾丽燕)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