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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村民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今日琼中》报 发布日期:2020-07-31 09:29 责任编辑:陈泽汝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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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你怎么不戴头盔?” “只要开车出门就要戴好头盔。”一名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男子被民警拦了下来,并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要求其回家佩戴好头盔再骑车上路。

这是7月24日上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湾岭路长制、老陶义工服务社在湾岭镇乌石三角池等路口开展幸“盔”有你 “带”上安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一幕。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宣传民警及老陶义工服务社工作人员在集市路口向来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免费向有需要的村民赠送安全头盔、水杯等小礼品,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电动自行车头盔正确佩戴教学等工作,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农村地区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危险性,加大对农村交通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整治,努力提高农村地区驾驶人的知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开展这次的专项活动,旨在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并现场对没有戴头盔的车主进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入心入脑,了解不戴头盔的危害。”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陈雯静说,接下来会继续深入各乡镇,进一步引导村民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提升安全出行意识,构建文明交通新风尚,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以后出门开车就一定要戴上头盔,希望大家有头盔就要戴头盔,不能麻痹大意,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认识到戴头盔的好处就是能够保护自己的安全。”湾岭镇的村民陈某说。(陈泽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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