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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情况通报

日期:2021-02-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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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29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8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三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现将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协机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含县宗教事务局)、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8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反馈的问题摘要通报如下:

县委办公室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不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会开展流于形式。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围绕我县实际推动立法工作进度缓慢,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所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学风漂浮,项目管理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走过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弱化。

县政协机关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政协委员履职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项清理”清而不绝。党内政治生活欠缺严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重部署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够。

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有差距,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力度不大。财务支出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基层党建工作弱化,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县财政局党组贯彻县委工作部署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作风建设不扎实,落实“三项清理”工作不彻底,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谋划和设计不够严谨,科学决策有待加强。竞标发包环节问题较为突出,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审核不严格,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此外,县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琼中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