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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1-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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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琼中县加钗农场党委原书记、原副场长王洪生等7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琼中县加钗农场党委原书记、原副场长王洪生(已退休)等7人利用职务便利,在节日期间分别多次违规收受与该农场有合作关系的某公司礼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王洪生2015年至2018年节日期间先后7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3150元;农场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卓雄(已退休)2016年至2017年节日期间先后4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6000元;农场副场长郭文2015年至2020年节日期间先后11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万元;农场产业发展部副部长覃建宏2016年至2020年节日期间先后7次收受烟酒、月饼、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080元;农场产业发展部副部长罗应棋2020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烟酒、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600元;农场综合部部长陈素梅先后4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大米、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370元;农场干事宋秀芳2016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6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4900元。陈素梅、郭文2020年2月因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宋秀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洪生、卓雄、覃建宏、罗应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素梅、郭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秀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加钗农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琼中县林业局原副主任科员罗丕建等6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县林业局原副主任科员罗丕建(已退休)等6人利用职务便利,在节日期间分别多次违规收受承接该局农业项目的某公司礼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中,罗丕建2016年至2017年节日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8700元;该局报账员林德进2018年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140元;该局工会负责人徐光春2017年至2018年节日先后4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030元;该局生态保护修复股技术员陆瑞民2017年至2018年先后3次违规收受烟酒等礼品及10000元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27万元;该局森保股办事员梁文彪2017年至2018年先后4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920元;该局规划设计室主任梁胜2017年至2020年节日期间先后7次违规收受烟酒、月饼、山茶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13万元。2016年2月,梁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德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罗丕建、徐光春、陆瑞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文彪(非中共党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林德进、梁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琼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