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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02-0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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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所长王方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和2020年春节前,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所长王方锐在出警协调和处理土地纠纷等事宜给予红毛镇某公司方便,2019年中秋节前收受该公司10盒月饼分发给派出所民警、辅警,王方锐拿走其中1盒(折合100元);2020年春节前,王方锐再次收受该公司2瓶五粮液酒、2条硬中华香烟、2瓶油茶等礼品,两次礼品折合3460元。此外,王方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王方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琼中县百花岭林场负责人林跃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夕,林跃兴违规收受与县百花岭林场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20盒月饼,林跃兴本人留下1盒,其余19盒发放给林场职工。2020年春节前,林跃兴再次违规收受该公司2瓶习酒、2条硬中华烟,上述礼品总计折合2000元。2018年国庆节和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百花岭林场违规向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120元至150元的标准发放值班补助,其中林跃兴领取1650元。2019年1月,县百花岭林场向5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2018年通讯补助每人每月150元,其中林跃兴领取4个月共计600元。2018年至2019年,林跃兴多次通过虚报、重复报销差旅费形式套取财政资金11610元,变相违规领取津补贴。此外,林跃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林跃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琼中县阳江医院副院长吴健芬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时任阳江医院院长吴健芬交代医院出纳不定期到移动营业厅为其充值手机话费,然后拿缴费发票回医院报销。期间,吴健芬使用公款报销个人手机话费6次,每次500元,共计3000元。此外,吴健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吴健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琼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