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党风廉政建设专栏 >> 曝光台

琼中:通报7起违反“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7-05 11:00
微信
X

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震慑力度,助力作风整顿建设走深走实,近日,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中县黎母山镇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谭泽敏不作为、不担当多发错发财政补贴问题。谭泽敏担任黎母山镇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2019年县残联要求各乡镇复核残疾人动态减员情况时,对已离世残疾人情况核查不清,致使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29250元。2021年2月,谭泽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放补贴正在追缴。

二、琼中县营根镇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吴毓鹏不作为、不担当多发错发财政补贴问题。吴毓鹏担任营根镇政府残疾人专职委员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2019年县残联要求各乡镇复核残疾人动态减员情况时,对已离世残疾人情况核查不清,致使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6380元。2021年2月,吴毓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放补贴已追缴。

三、琼中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吴毓挺等3人不作为、不担当多发错发财政补贴问题。吴毓挺分管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平时工作中未按相关要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在协助县民政局对残疾人动态减员情况进行复核时,未认真核查出已离世残疾人;县残联教育就业岗负责人莫仕宏和县残联教育就业岗工作人员陆文豪作为残疾人离世后两项补贴停发工作责任人,未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两项补贴复核工作,致使30名残疾人离世后仍继续领取两项补贴8.98万元。2021年2月,吴毓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莫仕宏、陆文豪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发放补贴正在追缴。

四、琼中县红毛镇什寒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国康乱作为,坐收坐支合作社资金等问题。时任红毛镇什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国康在担任琼中红毛永康南药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期间,违反财务收支管理规定,未将合作社收入存入对公账户,坐收坐支,直接用于社员分红及购买合作社物资等日常开支15.66万元。此外,王国康未经社员会议同意,直接注销合作社对公账户并支取7.42万元(含扶贫奖励资金5万元)用于社员分红及理事补助。2021年1月,王国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正在追缴。

五、琼中县长征镇新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京安等2人乱作为,虚报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16至2018年期间,时任长征镇新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京安伙同该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王保文,违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虚报开展环境卫生补助55天次,套取集体资金20140元用于购买该村委会会议用水及文体器材等办公用品。2021年4月,王京安、王保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琼中县湾岭镇湾岭居原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陈金海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变相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时任湾岭镇湾岭居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陈金海虚开出差住宿费及出租车发票、重复填报伙食补助套取财政资金15470元,其中7000元用于支付保安公司信息费等工作费用,陈金海个人违规变相领取津补贴8470元。2021年4月,陈金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追缴。

七、琼中县和平镇长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秀武乱作为,坐收坐支土地承包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时任和平镇长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秀武,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未将长兴村委会收取的土地承包金21600元及时存入对公账户,坐收坐支,用于村务工作支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黄秀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琼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