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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日期:2023-09-1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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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一、琼中县黎母山镇人民政府原新农保管理员黄伟冒领他人退保金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黄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伪造申报材料,冒领他人退保金等共计9.4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1月,黄伟按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二、琼中县吊罗山乡人民政府公益岗原工作人员邓运泽冒领他人退保金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邓运泽利用担任吊罗山乡人民政府新农保协管员的职务便利,多次伪造申报材料,冒领他人退保金等共计14.0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12月,邓运泽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三、琼中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秦海灵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责问题。2019年,秦海灵作为琼中县融媒体中心联系帮扶红毛镇金屏村委会脱贫攻坚中队第一中队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规避招投标,将合同总价为436.07万元的户户通基础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拆分后分发包给同一家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前未核实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建设该项目的资质,在验收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未发现地面硬化混凝土厚度等不达标、硬化地板工程量多计等问题,导致多支付工程款58.67万元。2023年5月,秦海灵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