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实施县城和农村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06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期间

实施县城和农村社区封闭式管理

措施的通告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进一步强化城市和农村社区管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结合我县实际,26日起,决定对全县城镇居住区、农村居住区、农垦居(连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发挥带头作用,发动和带领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二、所有城镇居民小区、农垦居(连队)、农村村民居住生活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人员进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

三、非本小区、农垦居(连队)、本村人员而居住、工作在该区域的,进出一律实行“出入证”管理。临时到访人员谢绝入内,特殊情况确需出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城镇居民小区、农垦居(连队)、村居住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串门、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集聚性活动。进出居住区域或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必须佩戴口罩。除特殊情况外,倡导每户家庭隔天或多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城镇居民小区、农垦居(连队)、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域内严格落实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办公室、电梯、公共空间做好日常消毒,勤开窗、常通风。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不得聚集吃饭、打牌、打麻将等,对举办或承办集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居民出现发热、乏力、胸闷、咳嗽等不适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同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自觉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前往医院就诊者,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病例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并视情对所在小区、居民点、村组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城镇居民小区、农垦居(连队)、村住户115日后有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等)旅居史、途径史的县外返回人员和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须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居家观察和集中健康服务管理对象,违反管控规定、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十、各乡镇、农垦居(连队)、居民小区、村两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从湖北等重点疫情发生地区返回人员的排查、登记及报告工作,并做好随访、健康状况监测和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防控工作人员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2月 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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