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9 16: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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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地方公路建设与养护;地方公路设计、预算和施工管理;地方公路养护人员技术培训;地方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与公路巡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

韩强

开办资金

197.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3.1

163.2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内容,做好年度报告工作。 2019年4月26日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260万元变更为197.1万元。

我县现有农村公路养护里程1456.565公里(县道25.5公里,省养县道移交31.848公里,乡道462.908公里,村道936.309公里,桥梁268座),率先在“十二五”期间实现100%自然村村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达到77%,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农业因路而兴,农村因路而美,农民因路而富,交通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导作用进一步彰显。在开展养护工作中,县财政补助养护资金329.49万元,省公路局下达养护补助资金260.76万元,全年养护资金为590.25万元。2018年琼中县荣获“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称号。2019年4月,经县级申请、省级行业部门和专项评估组审核、第三方机构实地评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省人民政府公告批复等程序,琼中退出贫困县序列。(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保障。按照“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县有公路站、乡有养护站、村有护路室的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建立了县有路政员、乡有协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坚持部门履职,加强行业指导。我单位切实担负起乡、村级公路养护和管理的业务指导职责,制定完善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管理方法,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我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不断推进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提高。通过强化养护巡查保证了农村公路的管养质量。大力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养护资金合理、合法使用,防止发生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县政府先后出台了《琼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琼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琼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琼中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琼中县农村公路养护操作规程》、《琼中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及交通部门农村公路养护的职责分工,实现了农村公路管养层层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社会齐动手,共同抓管养的新局面。(三)坚持乡村落实,推动管理创新。一是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基层管理优势,提高村民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与各乡镇、县属农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养护职责,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成立养护指导组,每月巡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年终绩效考核范围,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创新农村公路养护模式,采取专业养护、承包养护、购买社会服务等模式,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我县还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发村级公益岗位,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共285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及村内邮寄收发,人均每年获得报酬9600元。 (四)经费列入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中,解决资金这个一直是困扰和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首要问题,我县在积极争取省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同时,把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报县政府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按照海南省农村公路“8351”养护补助标准一比一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投入。全县养护里程1456.565公里,大桥 1 座,中桥 36 座,小桥 160 座,养护资金共590.25万元,2019年我县投入582万元水毁修复资金,对全县水毁严重的二十条农村公路进行修复,解决群众安全畅通出行问题;利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奖励资金,投入115万元打造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投入220万元打造什章阶至横岭部队“四好农村”示范工程。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统筹本级财政预算,从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费用,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加强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年初将养护资金一次性拨付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养护管理相关制度统筹安排资金支出,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开展对公路养护工作和资金使用检查,确保公路养护成效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五)注重示范带动,创建文明示范路。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乡镇和文明路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管养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县政府选取和平镇、湾岭镇作为农村公路管养试点示范乡镇,县交通运输局主抓2条文明示范路,乡镇选取两条农村公路道路作为乡镇农村公路管养示范点,选取乡村道总里程的50%作为文明示范路予以推广。(六)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坚持农村公路养护平时巡查,年中和年底由县政府组织检查评比的制度。我站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成立了养护指导组每月巡查一次,确保巡查指导到位。加强农村公路监督考核,每年中和年底由县政府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评定及表彰,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每年还组织开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交县人民政府整改,极大地促进了各项规定的落实。 (七)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畅通。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狠抓超限超载的源头管理,积极创建文明示范路,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公路增设道口活动。狠抓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自身素质,宣传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网络建设,加强横向联系管理,把路政管理逐步推向“规范化、法制化”,做到重宣传、严管理,重效益,有效地推进我县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今年在加强公路巡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在沿线悬挂横幅标语30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发现3起损坏公路路产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行政处罚罚款12000元,行政许可案1宗,收取损坏占用路产路权赔补偿款3174元,全年全部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和公路的安全畅。我站专门购买一部便携式称重仪,配备给路政队治超工作使用,保证超限认定证据合理合法。路政队继续开展桥梁、涵洞隐患排查工作,共检查大小桥梁45座,涵洞130个,发现13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养护部门进行维护,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和公路的安全畅。(八)真抓实干、做好扶贫工作。我站共有11名党员、干部参与中平镇南垢村委会彭田村、大村的扶贫工作,根据县政府“十二大脱贫工程”,重点围绕产业扶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光伏发电等方面进行帮扶。我站各帮扶责任人深入到各贫困户家中了解具体情况,摸清底子,针对致贫的原因,与贫困户谈心、引导思路、制定帮扶措施、落实成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彭田村、大村共有26户贫困户脱贫,走向小康水平。我站的扶贫工作也得到县政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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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田瑞涛  联系电话:18289859957  报送日期: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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