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5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0-06-02 15:00 责任编辑:朱安琪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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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底,县委、县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已完成,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高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设备、加强基层新生儿科能力建设、学生眼疾病筛查、“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希望工程圆梦行动7项事项稳步推进,高考考场空调设施配置、“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等2项事项推进缓慢。

一、进展情况

(一)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目前我县已完成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工作,正在组织开展我县幼儿园具体人数的核实工作,核实完成后,按分配标准发放资金补助。

(二)高考考场空调设施配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8日第一次发布公告,519日第一次开标结果只有两

家公司投标,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开标要求导致流标,重新发布公告。527日第二次开标,共有六家公司投标,但是进入评标阶段,专家组认为六个标书都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废标造成第二次流标。528日再次发布招标公告,计划在63日再开标。

(三)高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设备(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积极与省教育厅沟通对接,待省教育厅统一采购设备下发后,全力配合设备安装。

(四)加强基层新生儿科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33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新生儿科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卫〔2020122号),按省级培训要求报送了县人民医院2名医护人员参加省级第二期培训(时间定于202075日报到);2020420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组织召开开班动员会;县人民医院正在启动新生儿呼吸机的招标等前期工作;同时,已按要求给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各配备一套教具,资金已拨付至县人民医院,待进行采购。

(五)学生眼疾病筛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教育局于2020324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卫计〔2020115号),省卫生健康委于2020515日《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指南的通知》(琼卫妇幼函〔20208号),计划于6月全面启动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

(六)“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目前,省直部门尚未印发“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下步将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主动对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函〔202033号)要求,省民政厅于413日至418日在海口市举办第1期管理员培训班,我县参加第一期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班2名,第二期培训等待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安排培训人员参加。根据海南省托老院《关于举办全省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第25期培训班的通知》安排,省托老院于61日至66日在海口市举办第二期培训班,我县3名(王春梅、王梅英、欧玉萍)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已在参加培训。

(八)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截止20204月份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11035.25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8571万元的128.75%;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6462.7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223万元的200.52%发贴息459.21万元,惠及2966户。其中,贫困户贷款308.41万元,惠及110户,贴息24.9万元。

(九)“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至目前,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共计894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68家。已有65家学校食堂入驻平台开通实时监控功能完成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已有296家餐饮单位入驻平台,未安装摄像头等相应设备,未开通实时监控功能,目前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完成率为7.2%,尚未启动招投标工作。

(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责任单位:共青团县委)

共青团县委是根据共青团省委文件来制定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共青团省委尚未下发相关文件,计划于6月至10月高考生毕业季期间组织实施。

二、存在问题

高考考场空调设施配置“阳关餐饮+智能监管”项目责任单位重视不够,沟通协调不足,未形成工作合力,各项前期工作进展滞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作建议

(一)为民办实事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

(二)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各项要素保障工作,待项目进场开工后,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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