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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的邀标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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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的邀标公示
一、邀标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工作概况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划〔2025〕245号)工作要求,我局启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暂定名)编制工作,现就规划编制工作特邀有相关资质的意向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三、工作内容
根据《海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完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预算费用3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提供以下“综合实力证明”材料(非必须):
1.社保证明,报价单位提供本单位近十二个月5人以上参加社保的缴纳票据原件;
2.信用评估报告,报价单位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
3.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可操作性、全面性、服务方式方法等情况进行评审;
4.企业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同类型政府采购合同5份。备注:提供的每份合同须有验收报告或批复文件;
5.能提供7天×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为90分钟,并提供承诺书。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花名册、承诺书;
6.在项目未完成之前,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工作情况,如我局提出“派不少于2名业务人员驻扎在琼中,直至项目完成”的要求时,投标人应当满足该要求,并在报名时出具相应承诺书。
五、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简介、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及报价函(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等。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需附扫描成电子版光盘一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1,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8622003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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