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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77-5/2026-00079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09:00
名  称: 202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202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全县妇幼、儿童健康状况,提出预防措施,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临床服务。

(二)承担全县妇幼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在职人员培训,开展科研监测,推广妇女卫生适宜技术。

(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2026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9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23.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95.90万元、上年结转2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23.9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2万元。

二、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4.8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07万元,占10.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16.30万元,占85.1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62万元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随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随之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38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6.17万元,主要是员额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8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主要是预防艾乙梅母婴传播和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资金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83.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88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4.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医疗保险缴费随之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9.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4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3.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5.88万元,主要包括: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56.52%。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活动经费开支,计划接待430人。

(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收支总预算845.86万元。

七、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收入预算845.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1.37万元,占6.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90万元,占82.27%;事业收入92.30万元,占10.91%;其他收入6.28万元,占0.7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3.04万元,主要是员额人员减少

八、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支出预算84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4万元,占63.09%;项目支出312.21万元,占36.91%。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3.04万元,主要是员额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95.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事业收入115.59万元、其他收入6.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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