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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十三届县委第十六轮巡察情况通报

日期:2021-08-1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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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6-82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三届县委第十六轮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现将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宣传部(含县文学艺术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含政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省公路管理局琼中公路分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的问题摘要通报如下:

县委宣传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有偏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不按时上缴党费。

县委政法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不实。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不规范,前瞻性不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党支部组织功能弱化,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不到位。财务报账制度执行不规范。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理论学习搞变通。

县审计局党组履行审计职责不到位,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不够有力,重审计发现问题、轻问题整改督查。意识形态政治引领作用弱化。纠治“四风”不彻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推进缓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够规范。应急物资管理缺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单位工作部署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履行职责能力较弱,项目管理不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缓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彻底,抓作风建设缺乏力度。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抓党建工作不实,不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未达标。公务车油卡管理不规范,工程款支付进度慢。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县人民法院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严不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待提高,司法便民服务举措发挥作用不明显,诉讼费管理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走过场,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风漂浮。履职尽责不够有力,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实。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不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部分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

省公路管理局琼中公路分局党组织学习缺乏主动性,个别股室履行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

此外,县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