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党风廉政建设专栏 >> 曝光台

琼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2-09-09 20:00
微信
X

日前,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一、琼中县政协环境资源与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大思等2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4月,王大思和县政协学习与文史委员会主任卢传柏违规参与在县城某饭店的宴请活动,宴请餐费及酒水由县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黄某展支付或提供。此外,王大思、卢传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2月,王大思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卢传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琼中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邢雷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10月至201710月,邢雷先后41次使用该公司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注燃油,折合人民币9890元。201711月至20213月,该公司巧立名目,擅自向公司员工发放防寒保暖补助92100元,邢雷负有直接责任。20223月,邢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琼中中学工会副主席游建平挥霍国家资财问题。201612月,游建平组织35名教职工赴海口开展专题培训教学展示活动。活动结束后,游建平及其他4名教师因私事继续住宿12晚,游建平将相关因私住宿费用共2100元作为培训活动费用一并报销。此外,游建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7月,游建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