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县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梁振江等2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振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9000元、芙蓉王香烟12条、汾酒2瓶;2019年和2020年期间,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曾仁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4万元及桥头地瓜、山兰米等土特产。梁振江、曾仁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梁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曾仁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县粮食储备库、县军粮供应站负责人刘书等3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19年12月至2022年间,县粮食储备库、县军粮供应站负责人刘书、会计梁生健、出纳童雄等3人,先后多次分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3家涉粮企业老板宴请。刘书、梁生健、童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刘书受到记大过处分,梁生健、童雄受到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