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琼中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中队长符文财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22年10月31日,符文财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肇事者黄某某在驾驶摩托车时因癫痫发作导致的事故未予以重视,未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注销黄某某驾驶证,致使黄某某在2023年4月16日又因驾驶摩托车时癫痫发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后果。2024年6月,符文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黄棱拖欠群众钱款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黄棱在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报账工作期间,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未及时支付营根镇某超市食材款83340元,且在2022年4月全县组织各单位开展拖欠饭店酒店商店等费用专项清理时,仍未按要求进行支付,无故拖延至今。2024年5月,黄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阳江新进医院副院长、县医共体阳江新进分院副院长梁新华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梁新华在担任岭头医院副院长、院长和阳江新进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在承揽岭头医院安宁科病房改造等12个工程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2024年4月,梁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