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根本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开展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增强斗争本领结合起来。
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责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检查,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把易发多发腐败问题领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领域、事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领域作为监督的重要领域,要做好巡审、巡纪等的贯通融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努力实现全过程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立足党员纪律教育,让纪律长牙、带电,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域”目的。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的同时,要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工作,通过查找典型案例特点,建立健全常态化有效化机制,达到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要督促各级党组(党委)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从思想上祛除病根,达到“治未病”的效果。
立足责任追究,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对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的党组(党委),要追究党组(党委)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区域内腐败问题多发、易发以及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不但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更要追究党组(党委)相关负责人主体责任,通过主题教育的开展,进一步补齐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短板、弱项,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进行靶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