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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部分已落地实惠政策简明问答之如何理解和执行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09

问:如何理解和执行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

答:

【政策依据】

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在2025年前重点任务中明确,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

2.20214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 〔2021479号)(以下简称《特别措施》)。

【政策解读

《特别措》紧密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 研究制定,在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等五大领域推出22条具体举措。每一条措施都对应放宽负面清单相关事项的准入限制,意味着负面清单中所列部分事项将在海南试点放宽。

1.医疗领域7条特别措施,涉及放宽“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设置医疗机构或从事特定医疗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发行股票或进行特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事项。

2.金融领域2条特别措施,涉及支持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在海南发展,以及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等事项。

3.文化领域4条特别措施,涉及在维持现有市场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在审批程序、层级等方面对海南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等事项。

4.教育领域3条特别措施,涉及鼓励高校在海南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鼓励海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事项。

5.其他领域6条特别措施,涉及放宽“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武器装备、枪支及其他关系公共安全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配售、配置、配购和运输”;“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航空、航天器及相关设备制造及使用(发射)相关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机场建设、民航运输业务或其辅助活动”;“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从事特定植物种植或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检测和进出口”;“未获得许可,不得调运农林植物及其产品,不得从国外引进动物、动物产品、农业、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农林转基因生物的研究、生产、加工和进口”;“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动物诊疗、进出境检疫及引种试种等业务”;“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等,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未取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旅馆住宿业务”等事项。

【政策执行】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工作专班,由冯飞省长任组长,4位副省职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推进《特别措施》落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2.细化改革路径。逐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3.做好政策配套。推动《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化运营文物保护、修复、鉴定管理办法》等政策相继印发实施或经省政府审议通过。

4.强化法治保障。用好用足国家赋予海南的各项授权,及时调整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确保《特别措施》在法规框架下顺畅落地。

【实施效果】

《特别措施》实施以来,已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

1.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开展首个省级电子处方中心平台首单业务流程探索。

2.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一批国内外知名医疗企业相继落地。

3.组建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有限公司,推动实现“一个APP畅行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