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11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截至11月底,县委、县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12项事项中,已完成9项,分别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眼科疾病筛查治疗、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公共厨房建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培养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改厕等工作;未完成3项,分别是: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暨地中海基因筛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其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度滞后。
一、进展情况
(一)眼科疾病筛查治疗(已完成;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年度任务数为12000人,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12189人,完成率 101.57 %,复筛完成4003人,复筛完成率100.1%(任务数4000人)。
(二)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未完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委)
截至11月30日,共组织全县听力障碍患者41人接受康复检查,其中5人未确诊,1人到海南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检查;12人符合救助条件(已做人工耳蜗者3人、建议佩戴助听器9人),剩余23人不符合救助条件。
(三)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已完成;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我县已为60周岁以上特困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于2018年10月到期,目前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琼中支公司签订续保协议。
(四)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已完成;责任单位:县残联)
已完成招投标,已核对全县2222名一至二级持证残疾人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险期一年,保费95元,其中一级1358人,二级864人;开展“30元保障行动”保险公益项目,为全县335名三至四级残疾人购买商业险,其中三级172人,四级163人。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完成;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3月份起,我县已按要求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45元/人提高到每月160元/人,并足额补发1-2月份提标补差部分。
(六)实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已完成;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截止10月底,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21492.27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52.8%;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18170.21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550.8%;发放贴息1569.1万元,惠及7899户。
(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培训计划(已完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9月初,我县共有10名学生被琼台师范学院录取为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生。
边远乡村教师培训计划:7月25日至7月31日,已组织85名边远乡村教师参加培训。
(八)偏远乡村小学教师公共厨房建设(已完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新建4所农村学校教师公共厨房,目前中平小学、烟园小学教师公共厨房已完工;太平小学、新仔小学教师公共厨房已装修完成。改建加章小学、红岛小学、中平大坡小学等3所农村学校教师公共厨房,目前均已完工,省教育厅已统一配置冰箱、空调、电饭煲、电磁炉、煤气炉、抽油烟机等设备。
(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未完成;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升级改造湾岭、中平等2个农贸市场,目前均已完成地基工程其中:湾岭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5%,已完成绑扎地梁钢筋;中平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工程总量的60%,主体已完成封顶,一楼正在进行装修。
(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新建13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总投资1384.2万元,累计拨款830万元,投资完成率为60%,待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后,足额拨付剩余资金。
(十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暨地中海基因筛查(未完成;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
截至11月底,共完成检查976对,占1000对任务的97.6%(其中孕优检查人数715对,送检地贫基因检测人数675对;孕24周地贫专项人数261对,送检地贫基因检测人数223对)
(十二)农村改厕工作(已完成;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已完成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3413座,其中1589座为危房改造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完成率为131.2%。
二、存在问题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进展滞后。截至11月底,湾岭市场仅完成总工程量的55%;中平市场仅完成总工程量的60%,未达到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建议
(一)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是年度重要民生工程,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密切跟踪,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全力冲刺,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于未能按年度目标要求完成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县水务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做好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加快拨付工程进度款,争取于12月中旬完成。
(三)县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并于12月1日起实行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