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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利器的建议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23-12-22 11: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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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书面发言材料之八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利器

廖忠卫委员的发言

一、案  由

人才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核心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发展理念。近年来,琼中县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一大批青年实业人才,助力海南自贸港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对于在我县打拼的人才来说,最大的归属感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小窝”,凤落梧桐,筑梦之巢,人才公寓承载着吸引人才、推动产业及城市发展的重任,只有将人才公寓规划好、建设好、落实好,才能为来琼中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优良的营商及居住环境,才能留得住人才。然而,我县目前尚无人才公寓项目建成,人才住房矛盾日益突出。

二、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一)人才租房“一房难求”。部分青年低收入人才,在我县面临着“租不到”合适公租房、廉租房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县仍存在一些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私下几经转手,甚至房源闲置的情况。

(二)人才租赁民房有诸多无奈。青年人才虽可以申请住房补贴,但符合申请条件的房源相对不好找,住房补贴“无处补”。

(三)存在利益纠纷。部分房屋中介因利益驱使而发布虚假房源,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信任感难以建立,租房纠纷时常出现。

三、建  议

一)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加快建设人才公寓进程

一是县人才管理部门或产业较为聚集的园区管委会可出台市场主体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的方案,从消防安全、房屋性质等方面明确路径、牵头部门和管理标准,完善相关鼓励、帮扶政策。二是县人才管理部门应重点支持国有企业作为投建和经营青年人才公寓的主体,减轻企业因项目盈利回报周期较长而面临的压力,并在相关税费等方面适当予以减免。三是激发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的积极性。例如,鼓励开发符合人才个性需求的邻里中心配套项目,以培育人才公寓住房消费作为项目运营阶段的赢利增长点,具体可结合入驻人才的专业特征,完善会议室、自习室、研讨室、文印室等工作设施,电影院、体育馆、演艺厅等文体设施,以及洗衣房、日托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

(二)规范人才公寓管理,提升人才公寓流转效率

一是县人才管理部门要推动出台相关人才公寓住房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人才公寓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各方权益,推动形成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二是县人才管理部门要开发公寓房源管理、网上签约、网上备案、公寓市场大数据分析、信用档案管理等需求,减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三是县人才管理部门要培育专业的人才公寓租赁机构。鼓励县内相关人才培育非营利性机构,积极参与人才公寓的管理和运营,形成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各司其职、合作共赢的管理模式。

(三)整合现有房源库存,合理激活人才房源供给

新建人才公寓尚需时日,期间可整合现有房源,改造成人才公寓,激活房源供给,缓解人才住房压力。相关管理部门要统筹对接好,采取相对集中、分布合理、环境优良、工作生活便利的原则,通过“去库存”的方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契约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整合资源,集合多方力量筹措人才公寓房源,以县内已建设的商品房为主要依托,划出部分房源,合理规划改造装修成人才公寓。

“住”是基本保障,当最现实的问题得以解决,“留”住人才就不会成为一句空口号。县人才管理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担当,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人才公寓,让青年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为琼中县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提案人:罗发伟;修改人:廖忠卫)


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8号提案《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利器的答复

廖忠卫、罗发伟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利器”的提案已收悉,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公寓建设的工作,并为此做了讨论和研究,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进全县人才公寓建设:

一是关于加强人才公寓的规划和布局。根据省级层面印发《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18〕251号)相关文件要求,自2018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公寓建设工作,结合琼中县人才引进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筹集计划,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盘活已建成空置的企业办公用房或宿舍列入人才公寓,对产权清晰、手续完善、户型设计科学实用,经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人才住房房源筹集采购计划。2022年我局草拟了《关于购买两套安居房作为高层次人才用房的请示》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拟购买两套安居房作为高层次人才用房,进一步解决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就业青年人才住房困难问题,为人才安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关于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人才公寓。目前,我县主要采取国资平台开展人才公寓的建设和存量住房用作人才公寓的回购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学习外地市县激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人才公寓经验,形成方案并报县政府研究。

三是关于探索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机制。目前,我县尚未开展探索公积金支持人才公寓建设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参考借鉴学习外地市县经验,并与县公积金中心对接研究,提出相关方案供县政府研究。

四是制定统一的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标准。我局于2019年3月草拟并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中府办〔2019〕9号)等文件,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第五条“实物安置。包含供应人才公寓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人才公寓: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通过明确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管理相关细则,最大限度留住人才,为人才留在琼中干事创业提供住房保障。

人才公寓建设是琼中县落实人才强县战略人才工程和“自贸港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该项工作,我局做了一系列努力,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为人才提供居住保障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创新的地方。下一步,我局将在积极协调县资规部门划拨土地新建青年人才公寓的基础上,深入摸底排查全县安居房、安居房房源实际情况,协调县级国有平台公司回购回租安置房、安居房、筹建政策性租赁住房等多种途径,逐步拓宽人才公寓供应渠道,补齐青年人才公寓缺口,切实满足人才居住需求,为人才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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