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来源:公路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17:15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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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员12名。内设行政审批岗、人事岗、基础教育岗、教育督导室、招生岗、勤工俭学岗、体育卫生艺术岗、教育工会等8个职能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监督乡镇教育财政拨款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三)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类学校校长、教育全员培训工作;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本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审查、评审、报批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监测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设置。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发动和依靠社会集资办学;指导创建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和规范性示范学校工作。

(五)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各类学籍的管理;做好教育信访和教育行风建设工作。

(六)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和监管社会力量举办的成人教育、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组织并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八)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防范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工作及学生科普活动工作。协助县关心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的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和教仪装备工作;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承担检查指导全县教育和语言文字规范、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各类资助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完成其他有关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招生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高招会考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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