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民政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局机关内设行政办公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岗、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工作岗、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岗、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岗7个工作岗位和社会救中心、殡葬管理中心、白沙起义纪念园等3个下属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人,领导职数为正职1名、副职4名。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4、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全县社区建设工作。
5、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有关精神,拟定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做好地名标志设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6、严格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制定全县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做好福利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筹集福利基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8、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老年人福利服务工作。
9、对全县民政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