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
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琼中府办〔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郑达峰 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颜永豪 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商务、金融保险、物价、财政、外事、国有资产监管、司法、税务、统计、政府政策研究、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粮食物资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接待服务中心、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统计局、海南加钗投资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乡村振兴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税务总局琼中税务局、琼中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三亚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琼中监管支局等金融保险单位、海南省地震局琼中地震监测中心站。
施晓来 副县长(挂职):负责对接和落实国家自然资源部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帮扶各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招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镇、村)、加工物流园区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自然资源、规划、乡村振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招商事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县计划生育协会。
曾宗强 副县长(挂职):负责民政、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业信息、通信、科技、群众团体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总商会)、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琼中邮政局、琼中烟草专卖局、琼中公路分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琼中供电局。
余岳珠 副县长:负责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民族事务局、琼中女足管理中心。
联系县宗教事务局、县妇女联合会。
赵 镭 副县长:负责公安、信访、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信访局、县信访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崔大伟 副县长:负责旅游、文化、体育、交通、水务、迈湾水库移民安置、红岭水库移民安置收尾工作。
分管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县水务局。
联系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中分局、海南海汽运输集团琼中分公司。
李 钊 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服务、综合执法、征地拆迁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卫生健康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政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征地拆迁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县委党史县志研究室、琼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周魁龙 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林业、农垦改革、乡村振兴、菜篮子、人民武装、供销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县渔业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联社、海南中部菜篮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垦地融合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驻军部队、县农垦各单位。
县政府副县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县政府领导出县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如后一位县政府副县长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县政府副县长代理,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