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中府办〔2018〕56号)要求,现将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域节能评估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本项目主要编制内容为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域节能评估方案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受理单位: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6228071)
特此公告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中府办〔2018〕56号)要求,现将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域节能评估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本项目主要编制内容为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域节能评估方案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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