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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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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措施,协调推进应急管理改革,研究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联合应急预案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驻琼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台风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提出重大灾情的损失评估、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建议以及公民参与全县性应急处置表彰奖励建议,管理、分配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四)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联系县地震局
(十八)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县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震灾救援工作。
(十九)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琼中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
(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服务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100.29万元,支出总计1100.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59.09万元,降低29.44%。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54万元,占24.41%;项目支出831.72万元,占75.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0.26万元,支出1100.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459.11万元,降低29.44%。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9.09万元,减少29.44%,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8万元,占3.72%;卫生健康(类)支出24.65万元,占2.24%;住房保障(类)支出15.69万元,占1.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018.95万元,占92.6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1%。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5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5%。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年初预算为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1%。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7%。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85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47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9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31.71%。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4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56.7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车辆保险、维修等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60余人次,主要用于省安委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工作,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调研及省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调研,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应急物资储备项目调研等工作。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2.26%。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836.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836.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结果优秀。
(三)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琼中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2.0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5.92万元,降低15.5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琼中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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