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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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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红毛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毛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款项的函》(红毛府函〔2021〕390号),现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7,536.52.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支出科目。
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琼中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02271.xls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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