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5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中府办〔2015〕3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任务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人落实。三是开展相关工作督查调研,及时按要求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等相关信息。
二、完善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一)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由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严格的网上信息报送培训、保密培训,同时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将严格、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进行了评议考核,采取了切合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评议考核。以党建目标考核为契机召开的满意度测评会,对我局在党务、政务公开以及廉政纪律执行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主动接受监督。从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到目前为止,从未接到任何投诉。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精心编制,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我局编制公开目录、年初计划等,以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计划。
(二)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三)及时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计划安排以及应该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四、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截止2015年12月17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加大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2.政务活动情况。包括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政策的变动、各类会议等。
3.其他情况。如概括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报送信息并审核发布。
2.公开栏。将局各岗室服务事项流程指南实行岗室办公室上墙制度,方便来我局办事人员及时完整地获取有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设兼职工作人员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二是局内部有关岗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三是在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财政体制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具体做到:一是与时俱进,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5年12月17日